本期由临淄区法院刘海红法官为您讲解电子金融借款合同签订主体的认定。 建行某支行与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 判 要 旨 借款人登录贷款人电子系统申请贷款的整个流程和操作,是连贯且不间断的完整、封闭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对借款人本人进行面部识别、电子渠道验密等操作。这一操作流程事实上满...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24日,小郑申请开通某银行的电子银行服务签约业务。同日,该行与小郑以电子合同的形式签订《个人自助小额借款合同》,借款22.1万元,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额度、还款方式和借款年利率。同时约定如借款人逾期还款,银行将按照合同约定计收罚息和复利。合同签订后,某银行依约履行发放贷款义务。 ...
甲工厂排污污染河流,导致河流沿岸养殖户张某养殖的鱼虾死亡,张某起诉甲工厂赔偿损失12万元。甲工厂对张某主张的损失不予认可,同时主张自己的排污行为与张某的鱼虾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关于死亡鱼虾的价值和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产生争议,需要鉴定。 首先,环境污染案件中因果关系倒置,即应当由原告对侵权事实和...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在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
五环公司与四海公司在C县签订购货合同,现五环公司起诉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
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我们进行简单的分析。 当事人和证明责任。首先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杨某致乔某损害,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提供劳务致人损害,受害人应当以接受劳务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不能以提供劳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