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09-09
一、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原则上,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违约责任),但有如下两个例外:
1、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 赠与人在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2、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保证无瑕疵, 指保证赠与财产普通的无瑕疵,而非保证具有特定品质。所谓造成受赠人损失,解释上认为仅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不包括赠与物完全无瑕疵时应得利益的损失。
二、赠与人的穷困抗辩权
《民法典》第666条规定,赠与人的经齐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若赠与人的经齐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案庭生活的,理解赠与人有权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但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得反悔。其本质上为情势变更对赠与合同的法定变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