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以营利为目的,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一、转包合同一律无效。
二、承包人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不是“撤销"。与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法典》第806条第一款)
三、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有求转包人与实际施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791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15条]
“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直接关涉工程质量,因此,法律对“专业工程分包”规定了诸多限制。
“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并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法律对“劳务作业分包”较少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