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一般是签字就生效,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除外。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自条件完成时生效;附期限生效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