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已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有害及债权人的行为,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
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