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不受理的情况: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5)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6)其它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1.人民调解是不收费的。
2.调节形成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要让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完成司法确认程序。司法确认程序是司法机关通过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和强制性的国家权力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经确认的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3.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一般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诉前调解属于人民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