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于2021年1月1日入职某公司担任总经理。某公司一直未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方便开展业务,某公司为该员工配置一辆汽车。2022年5月,该员工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公司拒绝。该员工便扣留了汽车不予交还。这其中就有很多的问题点值的企业老板注意。
1、该员工与某公司在2021年1月1日建立劳动关系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某公司自2021年2月1日起需向该员工支付2倍工资。
2、该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用工满一年,某公司未与该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公司需承担2倍工资的终点是用工满1年的前一天,即2021年12月31日。
3、该员工扣留汽车不还。留置权的行使要求债权人合法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为同一法律关系。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的关系,且具有担保物权的属性。在这件事情中,某公司拖欠该员工工资,与该员工因为岗位和业务便利而由某公司配备的汽车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某公司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也并非单纯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债”的关系,且该员工与某公司并没有担保物权的关系,并不适用留置权。
4、某公司对该员工支付2倍工资期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视为双方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应补签书面合同并支付1倍工资。
5、如果该员工想要起诉某公司,劳动争议实行先裁后审的法定流程,因为某公司拖欠该员工工资应当先经过仲裁流程后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单纯的一个劳动合同纠纷就牵扯出一些列的法律问题,可想而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多多少少存在法律风险漏洞。更加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来进行筛查,解决和保障。法律服务就像是定期身体检查,常年进行才知道是否“健康”,不要出现“疾病”后才知道找帮助。往往法律风险漏洞衍生成法律问题已经是“疾病”生成。谁都不想生病,我相信各位企业老板也不想企业出现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