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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到底是谁?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08-07

      张某是某公司股东,持股20%。某日张某向何某借款30万元,借期为3个月,为担保还款,二人签订协议,约定将张某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何某,但双方并未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后来张某将股权卖给不知情的荣某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荣某仅支付了第一期转让款10万元,余款尚未支付。此时,张某欠何某的债务已逾期。接下来我们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张某与何某的股权转让的担保类型,并不违法,此协议有效。但股权转让中,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的标志是变更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案中并未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所以何某未取得公司的股东资格。

      二、张某将股权转让给荣某,办理完毕例变更手续,荣某取得该股权。

      三、荣某余款尚未支付,是合同履行层面的问题,不会影响荣某已经取得的股权和股东资格;即使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    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张某也不能因此直接解除合同,张某和荣某的股权转让合同中买卖的标的物是股权,具有与以消费为目的的一般买卖不同的特点。公司的股东名册及商事登记已经变更,荣某已经取得股东资格,从维护交易安全以及维护其他股东信赖和人合性保护的角度,张某可以向荣某主张剩余价款及违约责任,但不能因此直接解除合同。

      四、张某与何某之间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为借款,二为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本质是让与担保,此约定符合双方的意愿,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因为有隐藏的意义而无效,所以该约定有效。

      五、张某与荣某的股权转让关系已经尘埃落定,荣某已经取得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张某与何某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在事实上无法履行,且公司从未为何某办理过变更手续,所以何某并未取得公司的股东身份,无权要求公司将其登记为股东。

      所以,在发生法律事件时,一定要找到专业法务来确保自己手中的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并不是等到权利义务丧失才想起来怎么去挽回,正如这个案件,何某再怎么想拿回股权,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并不是您觉得没有法律问题,就不会遇到问题,专业的事请放心拜托给专业的人来处理,要保护的,始终是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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