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形态,指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我国民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形态有七种:
1、实际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3、支付违约金4、适用定金罚则5、赔偿损失6、请求减少价款或报酬7、支付费用或丧失利息请求
不能并用的两对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88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 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补偿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损害赔偿。在性质上,补偿性违约金就是补偿性违约损害赔偿的“预先约定”,因此,合同约定了补偿性违约金的,合同债务人违约后,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按约支付违约金,因此,补偿性违约金与补偿性违约损害赔偿不能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