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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10-26
一、《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为:
  1、官方文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如法院判决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1)官方文件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在于方便人们自由复制和传播。

  (2)针对官方文件,如果有作者独创性的私人译文,应认定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2、单纯事实消息
  (1)仅客观描述何时、何地、发生何事的简短新闻通常是单纯的事实消息,不被《著作权法》保护。

  (2)融人了人类智力劳动的新闻综述、新闻评论等则可受 《著作权法》保护。家内进破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在表达方式上具有唯一性,不存在独创性表现的可能性。应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不宜被垄断使用。

二、违禁作品

  1、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3、涉黄、暴力、禁书等依旧认定为作品,只是中国可采取措施禁止其出版、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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