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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共同诉讼人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11-09
1、挂靠关系,权利人主张挂靠方和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致的。
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

4、企业法人分立,因分立前行为发生的纠纷,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5、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6、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单位为共同诉讼人。
7、在追索赡养费案件中,应当将所有赡养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
8、遗产继承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9、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10、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11、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原告起诉代理人和相对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代理人和相对人为共同被告.

12、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13、连带保证合同。

14、共同侵权、共同危险等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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