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侵权到纷中,对是否存在侵权事实,原告主张存在,被告主张不存在,对于是否存在,存在为积极主张,不存在为消极主张,应当由主张存在的原告承担证明责任。
(4)侵权纠纷中,对是否存在免责事由,被告主张存在,原告主张不存在,对于是否存在,存在为积极主张,不存在为消极主张,应当由主张存在的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具体体现如下:
1、合同纠纷(1)主张合同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并生效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由主张合同已经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
(4)对是否存在代理权发生争议,由主张代理权存在的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
2、侵权纠纷
(1) 由受者方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为侵权行为、因果关系、损害后果、加责人过错四要件;如果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行为、结果、因果关系三要件)承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