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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破产,依旧要面对很多法律问题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08-11

      法院受理了某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发现,该公司与餐饮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下面根据具体事项进行简单梳理:

      一、该餐饮公司在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受理后行使抵押权吗?某公司被受理破产时,为了所有债权人的公平,需要对所有债权“统一集中处理”,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此处的清偿无效,包括对个别抵押债权或普通债权的清偿,抵押债权也须由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最终破产分配的时候,可以行使别除权。

      二、某公司与餐饮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管理人可一解除该合同吗?首先,该合同属于待履行合同,该餐饮只是代表自身的个别利益,而某公司的管理人代表了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故此合同的命运该如何,应由管理人决定。管理人如果认为此合同履行于债权人不利,有权决定解除。

      三、该餐饮公司曾租给某公司一套设备被损毁,侵权人之前向某公司支付了赔偿金,该餐饮公司还能助长取回该笔赔偿金吗?因为货币属于种类物,占有即所有。侵权人将赔偿金支付给某公司后,入了某公司账户就融合为某公司的财产,由管理人统一处理。所以原所有人餐饮公司不能取回该赔偿金。

      四、某装修公司对某公司负有债务,在破产受理后该装修公司受让了餐饮公司的一项债权,因此,装修公司无需再向某公司履行等额的债务吗?装修公司对某公司负有债务,在某公司受理破产时,应全额对管理人进行清偿。为了逃避此债务,装修公司创造条件意图销毁,即在破产受理后装修公司受让了餐饮公司一项债权,此时的受让对价必然是低的,如果装修公司就此行使了抵销权,则规避了其本应该向某公司清偿的债务,使得债权人受到损害,故此抵消被禁止。

     公司在遇到真正出现的法律问题时,很多都是可以在初期进行有效避免,可以看出,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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