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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08-21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二款: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下列合同条款和从合同关系不终止。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三款: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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