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09-21
转租,指承租人在维持与出租人间租赁合同关系的同时,将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出租给第三人(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第三人向承租人(转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合法转租。例如:甲将房出租乙,经过甲同意,乙将该房屋出租给丙。
非法转租(“擅自转租”)。例如:甲将房出租乙,未经甲同意,乙将该房屋出租给丙。
《民法典》第716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合法转租,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间内,相对人于出租人,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系基于“ 有权占有连续”的有权占有人,因此,出租人(若为物权人)对次承租人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次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害的: 1、出租人无权请求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2、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承担“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3、出租人亦有权请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4、 承租人对出租人的“违约责任”与次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责任”系“不真正连带责任”,次承租人承担“全部的最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