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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第三人的种类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11-11

一、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本应作为有独三或者无独三的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撤销之诉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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