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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作证
来源:找大状 发布时间:2022-11-23
(1)保证书的签署与宣读。

法院应当要求证人签署保证书,并当庭宣读保证书内容。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证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代为宣读。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证人陈述证言。

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受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证人作证前不得旁听庭审,作证时不得以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材料的方式陈述证言。

证人应当就其作证的事项进行连续陈述;审判人员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及代理人经审判人员许可后可以询问证人;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证人之间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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