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违约,债务履行期届至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全面而适当展行合同义务的,为实际违约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三个类型。 一、拒绝履行。又称不履行,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合同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二、迟延履行。 1、迟延给付,又称债务人迟延...
预期违约的概念:《民法典》第57条规定: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默示败约。在发生预期违约时,非违约方有三个救济集道: 1、主张违约责任,无须等到履行期限届至。 2、非违约方享有法定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适当的,若无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即成立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债务人有无过错,不是违约责任成立要件。 ...
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 第一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当事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买卖合同或者履行成本增加,继续履行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订...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第三条规定, 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
《民法典》明文规定 一、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再交涉义务。双方当事人应当诚信地就变更和或者解除合同重新协商。该义务系一种行为义务,而非结果义务。一方悖于诚实信用地拒绝磋商或者终止磋商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因情势变更受有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
一、须发生不属于商业风险的情事异常变动。该异常情事变动导致合同等价关系严重失衡或者合同目的不达的后果。 二、情势变更须发生于合同成立后,因清偿而消灭之前。 三、发生不可归责于合同一方当事人。 四、情势变动系受有不利益一方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 五、继续按照原来的合同履行,将...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ms...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